立法院三讀廢除特偵組 未來調查業務回歸地檢署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刪除特別偵查組法源,未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或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等案件,都將改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偵辦,並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資料照片/記者葉滕騏攝) 大 中 小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刪除特別偵查組法源,未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或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等案件,都將改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偵辦,並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立法院今日針對《法院組織法》進行表決,最終表決結果為出席89人、贊成66人、反對23人,決議刪除該法第63條之1特別偵查組設立之法源。民主進步黨立委尤美女表示,特偵組是仿照日本查緝黑金機關所設立,但在2013年「馬王政爭」時,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濫權監聽國會,甚至向前總統馬英九報告監聽內容等作為,即已違反「權力分立」、「偵查不公開」等法制原則,同時也代表特偵組已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政治鬥爭」的打手。尤美女指出,特偵組已不再具備打擊犯罪功能,而是淪為戕害人身自由的角色,雖曾經是我們美麗的期待,但是實務發展上卻成為無法控制的大怪獸;而在廢除特偵組之後,未來偵辦的案件都將回歸地方檢察署,將可避免疊床架屋的情形。在特偵組廢除後,未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或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等案件,都將改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偵辦,並將自並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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