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聯邦法院法官今日公開訓斥政府首席秘書長,指責他阻止公務員參與淨選盟5.0和平集會遊行的訓令是《公開違反聯邦憲法》!

文:張丹楓為了捍衛人民參與明天的淨選盟和平集會遊行的權利,法律界站出來了,高庭也判決集會絕對合法了,現在連退休聯邦法院法官也站出來了! 前任聯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今日對媒體發表談話,指著政府首席秘書長阿里哈山公然違反憲法,做出破壞憲法精神的指示,剝奪公務員參與淨選盟5.0和平集會遊行的人權與自由。政府首席秘書長阿里哈山日前向全國160萬公務員發出訓令,警告他們不得參與11月19日在全國各地舉行的淨選盟5.0和平集會遊行;否則將會受到嚴厲對付,他宣稱因為淨選盟5.0集會遊行是一項不受政府承認的非法活動。 阿里哈山公開恐嚇全國公務員,指政府將會拍下照片當證據,任何出現在淨選盟集會相片內的公務員將會被點相,而且必定會受到對付,他們將會被扣薪,或者被調職、被降職甚至會被開除。事實上,昨天星期四,吉隆坡高庭已經明確裁決,淨選盟5.0的和平集會遊行並未觸犯法律,按照憲法行駛公民上街遊行集會表達心聲的活動並無不妥;而且也無需警方發出准證。 雖然國會已經制定了遊行集會法令,但是當這項法令內容與聯邦憲法抵觸的時候,則必須以聯邦憲法為最高標準。因為所有法令都是根據聯邦憲法條文制定的,聯邦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沒有任何法令能夠超越聯邦先富。高庭宣判淨選盟和平集會遊行活動合法,等於摑了政府首席秘書長阿里哈山一巴掌。而退休聯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引述聯邦憲法條文的解釋,更如同將阿里哈山打得鼻青臉腫。 哥巴斯里南說,聯邦憲法第10條文清楚闡明,公民擁有集會遊行抗議的權利,這項權利不受任何法令挑戰與阻撓。任何企圖通過和平集會法、煽動法令、刑事法典或任何其他法令剝奪人民表達不滿心聲的和平遊行集會,都是屬於違反憲法的!他也批評阿里哈山的做法是企圖用強權打壓無法反抗的弱小人民,他說,阿里哈山就像拿著大鐵鎚對付弱小的蒼蠅一樣。簡單的說,就是殺雞用牛刀,小題大作。哥巴斯里南同時揶揄政府當局對付公務員的種種恐嚇手段和違憲做法是反應過度,進退失據。這就像一個人明明只是感冒了,你卻給他灌毒藥;結果是病不會好,還可能一命嗚呼! Chief Secretary’s threat void, says ex-judge A retired judge has ticked off Chief Secretary Ali Hamsa for threatening civil servants with pay cuts or dismissal if they participate in tomorrow’s Bersih and Red Shirt rallies.Former Federal Court judge Gopal Sri Ram said Ali had made an 「unconstitutional demand」. He said public sector employees could exercise their constitutional rights provided it did not interfere with their professional duties. 文章未完,點擊這裡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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