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被國民黨老黨員告加重誹謗 因撤告北檢不起訴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1日選舉召委,在各黨推舉之下,由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後中)、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前右)出任程序委員會召委。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6年3月1日 大 中 小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曾於2016年花蓮市長補選後,在臉書發文痛批國民黨買票且追打民進黨候選人,遭到一名國民黨蔡姓老黨員提加重誹謗告訴,因老黨員已經撤告,台北地檢署今(17)日裁定不起訴段宜康。這起訴訟案源於2016年8月進行的花連市長補選,國、民兩黨均提名候選人參選,補選結果由國民黨提名的魏嘉賢獲勝,重新拿回花蓮市的執政權,綠地變藍天。事後,段宜康在臉書發文:「我可假裝尊重選舉結果,但我沒辦法假裝不鄙視那些選民」、「為什麼非得厲言恫嚇、偵騎四出才能維持乾淨的選舉環境」、「為何讓一向主導買票的政黨,在投票後還繼續追打民進黨的候選人?」段宜康的相關說法讓一名國民黨蔡姓老黨員不滿,認為段的言論已經侮辱國民黨,遂對段宜康提出加重誹謗告訴,後因老黨員主動撤告,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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