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遭爆也簽承諾書 校方:是「堅持學術交流不涉政治」

針對世新大學與大陸學術機構簽署「一中」承諾書,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2日表示,教育部目前正在釐清案情,若確定違反條例,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中央社記者繆宗翰攝 106年3月2日 大 中 小 世新大學簽署研修承諾書,承諾陸生至台上課不提及政治敏感內容,教育部認為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三,且也不應該限定講學內容;除了世新大學外,清華大學也被發現曾簽署承諾書,對此校方今日發出聲明表示,並未簽署所謂的「一中承諾書」。清大校方發出聲明表示,並未簽署所謂的「一中承諾書」,而是「堅持學術交流不涉政治」承諾書。與對岸學校的任何正式書面約定,均按法令規定事前向教育部申報。這項承諾書並非學校對學校的正式約定,而僅提供給申請來本校研修,並有此需求的師生。清大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三的第二段提到,書面約定不得有涉及政治內容。但校方發給學生的這一份說明,也只是重申不涉及政治內容。清大強調學術交流研究本就不涉及宗教、商業、政治,對於學校教師的教學內容,從來不曾干預。清大也指出,2010年起在本校舉辦的「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便依照大陸方面的大學,所提供的參考範本擬定內容,主要目的在說明活動內容,與交流期間不涉及政治議題,讓大陸師生能夠順利通過對方的審批程序,來台參與研修活動,並由清大寄發給申請來本校的學生以及學校承辦老師。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長楊敏玲今天表示,外界稱「一中承諾書」其實有很多種狀況,有的學校回報,僅與大陸方面簽「課程不涉及政治活動」。至於「課程不涉及政治活動」承諾書,是否不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楊敏玲則表示,須審慎面對,教育部會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一同組委員會,一一審視各種樣態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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