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華大學 熱情邀約台生報考

北京清華大學。 大 中 小 根據教育部招收台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有關規定(教港澳台函〔2011〕18號),2017年清華大學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測』成績招收台灣應屆高中畢業生,通過綜合評價方式進行選拔。具體辦法如下:一、招生人數和招生專業2017年我校錄取人數將視申請者的人數和水平確定。招收台灣學生的專業見附件一,申請者可在專業名錄中選擇不超過三項作為自己的專業志願。二、申請資格1、在台灣就讀或者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就讀的台灣2017屆高中畢業生;2、參加台灣『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占參考人數總數的前12%)。三、申請方式申請者須以書面形式(郵寄並電郵掃描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1、申請表(見附件二);2、身份證明複印件;3、一至二位熟悉申請者的中學資深教師或相關專家出具的推薦信;4、有關申請者經歷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5、學測考試成績單複印件(面試時需攜帶原件備查)。申請者需提前辦理《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以便初審通過來校參加面試。四、選拔方式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擇優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初審時將以申請者的學測成績為主要依據,同時參考申請者的其他申請材料。我校將邀請通過初審的申請者於4月20日-4月24日參加『2017年清華大學優秀台灣高中生體驗營』活動,活動以深入了解大學學科專業發展和提前體驗大學校園學習生活為主。我校將在活動期間安排時間對申請者進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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