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法協商 社民黨:林岱樺意圖偷渡放生條款

▲社民黨召集人范雲8日表示,行政院版加強對於放生的管制才是正確的方向,林岱樺連野保法的規範範圍都不清楚,這樣的立法品質令人堪憂。(圖/社民黨提供,2017.3.8) 大 中 小 立法院日前召開野生動物保育法協商,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對於「放生」所持態度引發爭議。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8日表示,行政院版加強對於放生的管制才是正確的方向,林岱樺連野保法的規範範圍都不清楚,「這樣的立法品質令人堪憂」。范雲強調,尊重任何宗教對於特定議題上的看法,但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已經多次指出,隨意放生動物,可能會有「外來種入侵」、「擴散疾病」、「損害動物福利」與「影響公共衛生」的問題,行政院版加強加強管制放生行為,才是正確的修法方向。范雲說,林岱樺以「和朋友去吃魚,看魚可憐,把魚買下來放生」,作為放生條款的依據,完全沒有道理。因為市面上所買到的魚類,大都屬於食用性的魚類,根本不屬於ㄈ的範圍,林岱樺卻連這個都弄不清楚,「這樣的立法品質令人堪憂。」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則指出,林岱樺意圖透過黨團協商偷渡放生條款有跡可尋;動保法在去年4月14日就通過經濟委員會初審,4月20日林岱樺卻提出復議,重新作成「須交由黨團協商」之決議。由於當時的召委是林岱樺,故日後相關的協商,都將交由林岱樺主導。陳又新質疑,林岱樺拿下協商主導權後,就在協商會議中偷渡放生條款;但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黨團協商原則上只能修正委員會的決議,而林岱樺的放生條款根本未正式提出法律案,卻在會議上逕自提出並討論,已經抵觸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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