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頒發104年度執行防制人口販運工作之特優獎狀

▲104年度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成果考核特優縣市,有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及彰化縣政府獲獎,由內政部長(右三)親自頒獎,右二為移民署長何榮村。(圖/公關照片) 大 中 小 內政部於今(11)日於部務會報,頒獎表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104年度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成果考核」特優縣市,有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及彰化縣政府獲獎,由部長葉俊榮親自頒獎,並對地方政府長期為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所作的奉獻和努力,表達最誠摯的感謝與敬意,同時強調人口販運防制工作牽涉廣泛,須要仰賴中央各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條規定,內政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人口販運防制事項,負有協調與督導之責,基此,內政部為促進各地方政府對人口販運防制議題的重視、強化相關防制工作深度及廣度,期能協同提升防制成效,以及落實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執行,自101年訂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成果考核實施計畫」,函請各地方政府配合辦理。對於經評核結果成績如獲特優之地方政府,依實施計畫並給予表揚。內政部移民署負責執行對於政府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成果考核,移民署長何榮村強調,自102年起由學者專家2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指派各1名資深同仁,組成5人的考核小組進行實地考核,已經執行完成4年。有關104年度防制人口販運工作考核,已於105年4月12日至6月16日間由考核小組至臺北市等15個縣(市)政府實地進行,考核項目包含防制人口販運工作4P策略(Prevention預防、Protection保護、Prosecution查緝起訴及Partnership夥伴關係),以及地方政府辦理防制人口販運會議召開情形和創新作為等6大面向,考核成績經評核獲特優者為高雄市、新北市、臺北市及彰化縣等4個縣市;獲優等者為桃園市等6個縣市。本次績效良好單位之具體事蹟,例如警察局研訂「防制人口販運不法手段態樣檢核表」、勞工局擬訂「從源頭加強管理工作」作法、地方政府對於庇護中心聯合內部單位進行相關評鑑作業、縮短案件偵辦時間等創新作法,獲得委員們肯定及讚許,可供其他縣市參考學習,移民署會將考核成績及優點等考核成果建議事項,公布於該署防制人口販運專區網站,供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參考與學習。何榮村說,移民署將持續結合中央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力量共同推動人口販運防制工作,使中央、地方防制網絡更加強化,徹底杜絕人口販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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