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通姦除罪化 婚外情高額賠償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19日在臉書發文,指讓破壞家庭的雙方,負起高額民事賠償責任,這對配偶和小孩來說,是最實質的保障。(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大 中 小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19)日在臉書上發文,對通姦除罪化表示意見。鄭運鵬表示,這是少數他對司改國是會議按讚的主題。他的標題用「婚外情應該高額賠償」,是自我保護的做法,用「支持通姦除罪化」有點太刺激。司改國是分組會議昨日通過「通姦除罪化」,其中指出若因故無法廢止,應即刻刪除僅能對通姦配偶撤告、無法對第三者撤告的規定,避免造成通姦罪受刑人數女性遠高於男性、壓迫女性的實質不平等。鄭運鵬認為,通姦除罪化的議題,這十多年來沒人想碰,主要原因是理盲和假道學透過網際網路而聲量崛起,讓這個議題一直沒辦法被正常討論,「尤其是男性立委碰這個議題,就好像是自己想通姦,所以圖利自己」。他並表示,所以當年最有正當性提通姦除罪化的時機,是發生被太太原諒的「薇閣事件」。鄭運鵬說,其實這個議題本身就有兩個天生的致命標籤:「通姦」、「除罪化」。「通姦」換成「婚外情」,用「情」替代「姦」字,道德上會緩和很多;「除罪化」換成「高額民事賠償」,也會幫助理解,因為「除罪」這個法律用語指的是刑事除罪,但會讓人以為是完全不用負責任。鄭運鵬指出,在法律實務上,落伍的刑事上的通姦罪,因為是告訴乃論,這類藍色蜘蛛網,最後大都演變成「夫妻共同坑殺小三和小王」,吃虧最大的常常都是被魅力人妻人夫誘拐的癡情第三者,最後人財兩失,還要面臨司法壓力,非常可憐。鄭運鵬表示,大家可以想想,把婚外情的配偶和第三者抓去關,有什麼意義?在極端的狀況,「最倒楣的會是受傷又不願意或沒有能力離開家庭的另一半,被破壞家庭,還要照顧被關的配偶,有夠衰小」。鄭運鵬最後提到,讓破壞家庭的雙方,負起高額民事賠償責任,這對配偶和小孩來說,是最實質的保障。這一個法律配套,也請司改國是會議的高人們也記得多多強調,不然,會被道德魔人到總統臉書上去洗版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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