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 大法官24日指定日期公布解釋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前)提出同婚釋憲聲請,大法官24日上午9時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祁家威在場外向挺同婚民眾揮手致意。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6年3月24日 大 中 小 同婚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並在庭末諭知辯論終結,一個月內指定日期公布解釋。依釋憲時程,今(24)日是最後期限,大法官將說明何時公布解釋文,最慢5月24日公布同婚合憲或違憲解釋文。同婚釋憲案,起源於祁姓男子與男性伴侶前往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祁男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
司法院24日針對同婚釋憲案舉辦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聲請人祁家威(圖)對釋憲相當樂觀,他認為大法官公布釋憲文後第二天,戶政機關就應該開放同性登記結婚,「端午節就能有千對同志結婚」。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6年3月24日另一方面,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對現行民法親屬編等相關法令規定,婚姻限制為1男1女結合,為關心同志權益,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也聲請大法官解釋。據了解,15名大法官,除了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丈夫、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迴避外,其他14名大法官都已出席3月24日憲法法庭,並於庭末諭知辯論終結,4月24日前指定日期公布解釋。此釋憲案,若大法官認為合憲,現行法律將維持現狀,但若視為違憲,則須依解釋意旨進行修法或增訂法條等。
司法院24日針對同婚釋憲案舉辦憲法法庭言辭辯論到中午結束,挺同婚的民眾在場外持彩虹旗離去。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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