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警聯手逮竊嫌 被盜挖七里香帶回水里工作站

▲水里工作站與第六大隊接獲線報,立即啟動聯合查緝埋伏,於巒大事業區第23林班地內,查獲正在盜挖七里香之嫌犯。 大 中 小 南投林區管理處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南投縣警局集集分局,18日在所轄巒大事業區第23林班內,查獲李姓等4人盜挖國有林班地內七里香4株,初估市價約80萬元,全案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中。
  
南投林區管理處所轄國有林班地內森林資源豐富,七里香樹木在園藝市場中相當受到買家青睞,林地內的七里香樹木一直是重點巡護及保護的目標, 18日夜間水里工作站與第六大隊接獲線報,立即啟動聯合查緝埋伏,於巒大事業區第23林班地內,查獲兩名李姓、陳姓及吳姓嫌犯各1名,合計4人,正在盜挖七里香,現場共有4株七里香已遭斷根,警方將現場4名嫌犯帶回偵訊,並將該4株七里香樹木帶回工作站假植。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處長李炎壽對於同仁及警方攜手聯合破案,深表嘉許。更語重心長指出,國有森林是全民共有的財產,而國有林地內之森林衍生的利益,屬全體國民,勿擅自盜伐、竊取林木破壞森林資源,且依森林法第50條、第52條規定,最高可判處10年半有期徒刑、併科贓額10-20倍罰金、犯罪工具一律沒收,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如有盜伐訊息可電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提出檢舉,因而破案提起公訴者,最高可發給300萬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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