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犯三月才假釋 隨即偷遍南北
▲施姓慣竊落網時被起獲的5萬餘元贓款。(圖/記者鄧力軍翻攝2017.4.18) 大 中 小 施姓竊嫌三月間才假釋出獄,隨即在北部犯下多起竊盜案,其中包括一家藝人的餐廳,日前南下台中市行竊時被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當場逮捕,起獲贓款5萬餘元及行竊工具。施嫌態度不思悔改,還騙警察指五萬元是他獄中的酬勞,應該還他,還表示竊盜只是小事,檢察官一定很快就讓他出來,警方見他態度頑劣,建請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給予當頭棒喝
▲施姓慣竊犯案時所使用的行竊工具。(圖/記者鄧力軍翻攝2017.4.18) 。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日前獲報美村路某大樓發生竊案,員警到場勘察發現竊嫌以工具破壞窗戶後再入內搜刮財物,進一步追查得知嫌疑人與他轄知名藝人餐廳遭竊案手法雷同,研判嫌犯得手後極有可能再度犯案,隨即針對轄內大樓實施「淨宅專案」,逐一訪視大樓門禁安全並進行住戶居家防竊宣導。次日晚間22時許果然在某大樓周邊發現疑似竊嫌蹤影,不久趁其拉起餐廳鐵捲門逃逸時上前逮捕。50歲的施姓男子曾犯下超過30起竊盜案,3月初才假釋出獄,日前在北部因連續犯下多起竊案而引起注目,惟施男卻不知悔改,回到臺中又在北區故技重施、四處闖空門行竊財物而被逮。此次施男再度落網,起初向警方辯稱進去餐廳借廁所、沒有偷錢,惟員警會同店家採證發現,施嫌入內翻箱倒櫃還撬壞收銀機拿走近5千元現金、根本沒有上廁所,施男啞口無言、坦承犯案。警方在進一步調查美村路竊案時,施嫌仍避重就輕、辯稱當時只是因為頭暈進去休息一下、否認竊取財物,直到警方出示相關跡證,施嫌才認錯,請警方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沒想到員警在清點贓款及作案工具時,施嫌又謊稱老虎鉗和螺絲起子是撿到的,而身上的5萬多元是當初在監服刑時的工作收入,應該還他、不能扣押,還說竊盜是小事,檢察官和法官一定會很快就讓他出來工作,讓員警直呼無可救藥,除傾全力蒐集一切事證,具體建議檢察官向法官聲請「預防性羈押」避免再犯外,也將再擴大清查是否涉及其他不法,以確保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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