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涉弒母案 重新裁定仍免羈押

台中高分院5日重新裁定,王忠義(圖)涉弒母維持原裁定,王男仍免遭羈押。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 中 小 南投縣男子王忠義被控弒母詐領保險金,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無期徒刑,羈押兩年多後,在4月因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認為王母跌落溪中撞到石頭受傷溺斃成分居多,並無其他證據顯示他有弒母跡象,二審裁定停止羈押、當場獲釋,檢調不服提抗告成功,最高法院發回二審重新裁定,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5)日重新裁定後,王男仍免遭羈押。最高法院1日裁定指出,台中高分院僅憑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結果,卻未說明審酌理由,故認定台中高分院裁定釋放王忠義的理由不完備,應重新裁定是否釋放或羈押王男。5日台中高分院傳王男到庭,訊後仍維持原裁定,因此王男仍毋須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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