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兒童食品稽查結果 3件標示不清不符規定

▲食藥署今日公布兒童食品稽查結果,星星糖因未確實標明成分,不符規定。(圖/食藥署提供) 大 中 小 兒童節即將到來,許多孩童都有機會在這天拿到糖果餅乾做為禮物,為保障兒童食安,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日公布兒童食品稽查結果,發現有3件產品不符規定,成分標示不清、營養標示不符,依法最重可罰300萬元且須將產品回收改正。不符規定之兒童食品,包含「飛機餅」、「彩繪戀星星糖」、「化核梅」,其中「飛機餅」與「彩繪戀星星糖」皆檢測出可使用之著色劑食用黃色4號、5號,但並未於外包裝標明該成分,而「化核梅」則被發現外包裝成分及營養標示不符規定。食藥署表示,食品若涉有標示或宣稱不實之情事,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及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若食品標示不符規定,則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及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回收產品、限期改正。此外,食藥署也提醒家長若要替孩童選購食品,應細看產品標示,勿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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