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 呂炳宏謝依涵須賠368萬

八里雙屍命案民事部分,呂炳宏謝依涵等4人今日判賠368萬定讞。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 中 小 八里雙屍案,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炳宏、兩名股東等4人連帶求償;二審法院判呂炳宏、謝依涵等4人須連賠新台幣368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5)日駁回,全案定讞。八里雙屍命案,凶手謝依涵被控民國102年2月,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持刀殺害這對夫妻後棄屍淡水河,並盜領兩人存款;刑事部分,最高法院於4月19日駁回上訴, 維持更二審見解,判謝依涵無期徒刑全案定讞。民事部分,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炳宏、兩名股東等4人連帶求償;二審法院判呂炳宏、謝依涵等4人須連賠新台幣368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5)日駁回,謝依涵、呂炳宏及兩名股東須連帶賠償李寶彩368萬元,全案定讞。此外,死者陳進福的家屬,對媽媽嘴企業有限公司、謝依涵民事求償部分,二審法院雖判他們要連帶賠償631萬元,但最高法院15日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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