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授權作品遭收錄 吳明益:我想做一個非教科書的作者
▲吳明益針對教科書侵權爭議發出聲明。(圖/翻攝自吳明益臉書) 大 中 小 作家吳明益於昨 (14) 日在臉書發出「我想做一個非教科書的作者:關於教科書授權爭議的公開說明」,表示自己已經多年未授權文章給教科書,不料日前卻有一位曾經被他拒絕的編輯再次要求授權,原因是看到其他出版社有使用他的作品,吳明益才驚訝發現自己的作品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多家出版社收錄。吳明益說,目前至少已知翰林、南一、晟景以及三民等四家出版社,未經授權就在參考書中使用他的文章。他已經聯絡出版社並做出三點要求:現有的產品下架,刪除他的作品;在出版社的官網、FB公告道歉聲明,並聲明日後相關出版物都應依法辦理;他不會收授權費或任何賠償金,因為自始至終他都沒有要授權的意思,若收了就表示出版社的使用是合理合法的。而這些出版社也都認錯,並願意回收書籍,承諾不再犯。他指出,儘管教科用書是受「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保護,編纂者可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改作或編輯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但範圍只限於經過審查的教科書及用這本教科書上課時必要配合的教材。然而,即使是教科書想要「合理使用」某篇文章,作者也可以主張作品遭到修改、不當摘引而加以拒絕。吳明益於聲明尾聲表示,「反正好作品這麼多,選了我的文章,不會因此讓教材增色,少選了我的文章,文學這個集合體也不會因此失去力量。而我的書若有老師推薦,應該也能在圖書館找到,老師們課堂影印,我也不介意。在語文教育與文學教育的改變之前,請容我安於做一個『非教科書作者』吧。」最後他也補充說,「希望文學圈的前輩、朋友,都去注意一下,自己的作品是否有遭到未授權的侵犯,唯有主張自己的權利,才能讓已經收入微薄的作家這個行業,多一層保障與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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