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不只在國內 國際仲裁成彰銀經營權之爭另一戰 

▲彰化銀行。(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彰銀經營權爭議,不僅官、民股大打法律戰及籌碼戰,除要爭司法上的最後勝利,還要在明(16)日董事改選拿下經營權,甚至也延燒到外資法人,持有台新金股票的新加坡投資法人「Surfeit」,向海牙國際法庭提起國際仲裁案,就連外國學者也加入戰局,認為我國財政部已違反國際習慣法的最低待遇標,也引發財政部質疑評論不客觀,打國際官司是浪費司法資源,不要濫訴。但若財政部這次改選仍拿下經營權,恐怕台新金及其法人股東也不會善罷干休,財政部將面臨的是國內、外法律訴訟難題。由於不滿財政部奪走彰銀經營權,對台新投資人不利,持有台新金股票的新加坡投資法人 Surfeit,已援引「台星經濟夥伴協定」向海牙國際仲裁法庭提出國際仲裁,並引發國際仲裁協會(GAR)關注,指稱台灣面臨第一宗投資人與地主國間投資爭端,該仲裁案件程序適用聯合國貿易委員會仲裁規則,並且由海牙常設仲裁法院管理,雙方當事人已各自指定仲裁人,但尚未選出主任仲裁人,而 Surfeit 主張因台灣政府干預彰銀經營權導致其受有損害。不過,波昂大學國際公法研究中心所長 Dr. Stefan Talmon 也提出看法,認為外國人持股台新金,符合台灣政府締結國際投資協議保障投資,依國際投資法,地主國公司的外國籍股東,對於地主國違反國際投資標準的行為所造成直接及間接權益受損均具有請求權,如果台灣政府有侵害台新金權利的行為,台新金的外國籍股東可就該間接權益受損請求救濟。Dr. Stefan Talmon 認為,財政部公開否定高等法院判決,有意再拿下彰銀過半董事席次,仲裁庭可能會要求台灣政府停止其國際不法行為,並遵守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的義務。不過,財政部也反擊表示,實質仲裁程序尚未開始,片面評論影響視聽,尤其時值彰銀即將進行改選之際,提出毫無事實根據的評論,不僅有失學術審慎立場,更影響我國權益甚大,而且這名教授也是現任「20 ESSEX STREET CHAMBERS」律師,與 Surfeit 公司委任律師屬同一律師事務所,其立場公正性及評論客觀性均有待斟酌。財政部認為,Surfeit 公司是在彰銀 103 年改選後始購進股票,難謂有受損害情事,查 103 年彰銀改選相關訊息,均為投資市場公開資訊,投資人在彰銀董事改選之後,才買進台新金股票,此時市場已充分反映該事件的影響,投資人購入台新金股票應有完整判斷,其買進台新金股票難謂有受彰銀 103 年改選事件影響而受損害情事。財政部並強調,我國政府一向恪遵國際義務,履行國際責任,依據國民待遇原則提供國內、外投資人公平、公正待遇與保障,並指稱 Surfeit 公司不僅是「紙上公司」,成立資本額僅 2 元星幣,而彰銀招標是公開資訊,呼籲各界勿濫用相關協定,進行濫訴,浪費司法資源。不過,由於財政部已對彰銀案二審判決提出上訴,加上市場認為,官股仍將爭取彰銀董事改選過半席次,短期彰銀經營權仍不可能回至台新金手上,若真如此,預料台新金勢必還會有其他動作,屆時財政部不僅要面臨國內訴訟,國際仲裁恐怕也會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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