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才國二!高一男FB炫耀「放閃照」…網灌爆竟回嗆:國二我還在看卡通!
(網絡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真的覺得現在小屁孩hen猛,在臉書曬恩愛就算了,無腦放這種圖,不就表明自己上了未成年少女嗎?最近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有這樣一則Po文,內容是一名高一男生慶祝光棍節,順便和女友放閃。仔細一看,竟是
「男女放閃照」...模擬照,引起網友熱議。該男表示:
「今(11)天是光棍節,在半夜11點才PO,以為這麼重要的節日我不會出來閃你就錯了, 老婆,今天已經85天了呢,雖然之前有過幾次的爭吵,但是你依舊一路陪我走到現在,謝謝你一路給我的鼓勵跟支持,陪伴我一直到現在,我要牽著你的手一輩子,無論別人怎麼說,我只想說,我愛你」(圖/翻攝自爆廢公社)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PO出該截圖的女網友表示,這早已在許多群組流傳,男主角年僅高一,女主角也才
國二,令她不禁質疑「請問大家國二的時候都在幹嘛呢?」 還有網友直接向高一男私訊,質疑是否沒做防範,沒想到對方竟大方承認
「沒有防範」,卻也否認女方懷孕,因為自己都
「很熟練」。該網友警告與未成年發生親密關係可能會挨告,高一男孩不滿表示:「85天熱戀期叫什麼要給別人管?我傻眼。」
文章PO上網立刻引起熱議「我國二還在桌子底下偷看小說^_^」「國二…我還在看卡通…」「笑死 因為這種文章紅也太可悲了吧」「才85天有什麼好炫耀,笑你沒交過女朋友」「現在的小朋友真厲害...」
我高一到底在幹嘛… 敢做就要敢承當啦PO這種文不是證明你很行,好嗎?(網絡/示意圖)
網友們紛紛議論:「最後就是上新聞 什麼事後不理懷孕要拿掉小孩 看多了啦」「與未成年人發生親密關係不是公訴罪嗎,不過好在男方應該也未成年,還有告訴乃論可撤告的空間。不過女主角才國二,有可能不到14歲,罪責會比較重要是女方家長狠一點,幾十萬和解應該是拿得到,網友可以再鬧大一點,讓他紅XDD」 「他可能變形金剛四看太多遍,以為臺灣也有羅密歐茱麗葉條款。」「沒有類似的嗎?我剛也想到這個呢~但是的確雙方都未成年啊~」「台灣叫兩小無猜條款」「現在的小屁孩……這樣的教育制度真的沒問題嗎?」「小屁孩...只會說不用管我 然後出了事情,再找人快來幫我」「腦殘 女生不告你 但女生的父母可以告你 等著被告吧 證據你自己都拿出來了」「果然年少輕狂 , 什麼都不在乎 , 也不了解後果 , 教育有點失敗 .」 快來加入"每日看正妹"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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