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繩絞殺母女逼「分手石包」!出庭強調「不會再殺你家的人」台灣法官這次真的怒了!

等4年。2013年新北市黃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逼債,10月1日下午拿著童軍繩潛入被害者住家,絞殺王姓前女友母女,直到女友的父親回家,才發現遭人闖入報案。  黃嫌潛入被害者住家後,撞見王母,想起以前對方常對他冷漠以對,瞧不起他是單身家庭出身,竟用童軍繩將對方勒斃,等前女友回來再用長褲罩頭、童軍繩綑綁雙手,要對方趴在床上,逼做「分手石包」,強制硬上得逞後再用童軍繩勒死前女友。    王父受訪時痛心稱黃嫌百分之百沒有教化可能「鄭捷2年(審判),我們這個3年了,早就該槍斃!」黃嫌出庭時曾表示:「放出來後,不會再殺你們家的人。」他質疑難道還想殺其他家的人?「這2、3年我們都沒辦法吃好睡好,我的女兒都嚇到不敢出門」,就怕王嫌會被放出來,「他一定要死刑!」 最高法院認為,黃麟凱的所作所為已是《兩公約》中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且有預謀,當下犯行之殘忍、泯滅人性、惡性至極,已達罪無可赦程度,維持原判決,死刑定讞。來源: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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