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滿月收十萬禮金,酒席結束發現少兩萬,打開媽帶的包,我離婚了!!

我跟老公在工作中認識的,我家是農村的,老公是市裡的,公婆都是退休教師,可以說是個書香門第了。從談戀愛的時候婆婆知道我家是農村,就對我不滿意,結婚後依舊如此,我工資跟老公差不多,在婆婆看來我還是透露出一股農村窮酸味。我媽有時候問我借點錢,婆婆知道就說我倒貼娘家,吃裡扒外。第一胎生了個女兒,婆婆說我沒本事,只會生賠錢貨,月子對我不管不顧。我跟老公嘮叨幾句,他總跟我說公婆也不容易,年紀大了,多體諒些就行了,以前覺得公婆都有文化應該不會重男輕女,沒想到卻是這樣的,女兒一歲的時候婆婆催著懷二胎,後來二胎生了個兒子,可把公婆高興壞了,滿月那天還在大酒店擺了酒席,來了好多他們的親戚還有朋友,我爸媽也來了,一見面婆婆就笑著說“喲,親家母來了,這麼大的飯店你們那沒有吧,做的海鮮都是空運過來的,相必肯定沒吃過,”我不想听了,就以跟我爸媽說話為藉口拉走了。酒席結束了,我爸媽當天就要走,可是已經沒有車了,我就說住一晚明天再走,帶爸媽回家了,正在房間跟爸媽聊天,婆婆就氣沖衝來,大聲說“今天禮錢收了十萬,我放桌子上了,剛才我去拿,怎麼少了兩萬,家裡就親家兩個外人,是不是你們拿的”,我說我爸媽不可能拿你們的錢,他們不是那樣的人,婆婆哼了一聲說“誰都知道農村人沒見過世面,第一次見這麼多錢偷拿一些應該有也是常事”,還要搜我媽的包,說那麼鼓肯定是錢,我媽緊抱著不讓,婆婆說“心虛了吧,我看就是親家母拿的”,後來包被婆婆奪過去了,打開一看,裡面沒有錢,只有一兜兜的剩菜,原來酒席結束,我媽看桌子上還有留下的,反正扔了也是浪費,就裝袋子帶回來了。婆婆徵了一下說“看,剩菜都打包回來了,更別說錢了,快點拿出來”,這時老公從外面回來了,問了情況說是他把那兩萬拿走的,忘了跟婆婆說了。之後婆婆什麼也沒說就走了,我跟老公說讓婆婆去給我爸媽道歉,老公說道什麼歉啊,都是一家人,有點摩擦很正常,再說家裡就你爸媽倆外人,猜忌一下也是正常邏輯。我當時就不高興了,跟老公提了離婚,公婆懷疑就算了,就連老公也這樣說,這個家我不想再待了,第二天我帶著孩子就跟爸媽回去了,大家支持我的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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