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李宏基一槍斃命伏法 遺言只有4個字
2018-09-01 175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 WhatsApp
死囚一槍斃命伏法 遺言只有4個字
法務部今天執行總統
蔡英文上任首位
死刑犯槍決,男子李宏基2014年涉刺死陳姓前妻、擄走女兒企圖同歸於盡,2016年遭判死刑定讞。今天下午3點37分執行,他一槍斃命,4點1分確認死亡,死前被問及有沒有要交代遺言,他僅平靜回答「沒有、沒有」。
據指出,李宏基在審理期間就透露想死念頭,今天執行槍決之前,並沒有吃監獄準備的飯菜,但他一口未動,只喝了一口水,抽了一根菸,一切情緒平穩都沒有明顯起伏、波動,負責執行的檢察官蔡國禎也認為他「已經有準備死的感覺」。最後問他遺言,他沒有多說,只回了「沒有、沒有」。
李宏基(41歲)涉
家暴導致妻子陳姓女子與他離異,陳女避居高雄市大寮區,不料,他4年前4月16日上午趁前妻送女兒到幼稚園上課時,當街持刀刺死妻子,還擄走6歲長女,後來在新竹縣尖石鄉山區強餵女兒安眠藥,在車內燒炭企圖同歸於盡,造成妻子、女兒死亡,結果他獲救。
李宏基生前曾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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