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騎車撞上違停車輛妻子倒地遭後車碾壓身亡
丈夫撞上違停車輛 妻遭後車碾壓身亡 夫妻共騎電動車出意外,法院最終判定各方權責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鹿砦訊(通訊員莫亞嫦劉寶玲記者何書俊)日前,鹿砦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致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違章...
丈夫撞上違停車輛
妻遭後車碾壓身亡
夫妻共騎電動車出意外,法院最終判定各方權責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鹿砦訊(通訊員莫亞嫦劉寶玲記者何書俊)日前,鹿砦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致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違章停車的車主除了由相關保險公司全額賠償交強險外,還被判個人賠償13多萬元。
8月2日上午11時30分,江某將小轎車停放在鹿砦縣大橋路農行門前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界線上。幾分鐘後,廖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搭乘妻子黃某駕車駛過,為避讓江某停放的車輛,廖某借道機動車道,剛好被何某駕駛的貨車右前保險槓碰撞尾箱,致使電動車失控碰撞江某的小轎車左前部後翻倒,電動車、小型轎車均有損壞,而黃某倒地後,又被貨車碾壓,經醫院搶救無效殞命。該事故經鹿砦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處理,認定江某、廖某、何某共同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黃某在此事故中無責任。
9月18日,黃某的父母、丈夫廖某及女兒潘某向鹿砦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江某、何某、江某小轎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江某駕駛車輛停於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界線上,該路段設置有禁止停車標牌;廖某駕駛電動車違章載人,且行駛過程中遇到江某的車時未確保安全,便駛入機動車道,被正常行駛的後方大貨車右前保險槓碰撞,致使電動車失控碰撞江某的車輛。江某停放的車輛處於靜止的被動狀態,而廖某駕駛電動車遇到前方有障礙時,可以觀察後方的車輛行駛狀態,採取停車或者確保安全的前題下借用機動車道通行,但是廖某沒有這樣做,造成自己妻子死亡的後果,在事故中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要大於江某的賠償責任。法院判定,原告方在交強險外的損失,以江某承擔35%的賠償責任,何某承擔25%的賠償責任,廖某承擔40%的責任為宜。最終,法院判決,除交強險支付賠償外,江某還要賠償黃某的家人1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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