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食品送玩具 明年起全得標醒語!
不少包裝食品、零食常會以送玩具等方式,吸引購買,衛福部要求明年起全得標醒語以免誤食下肚。 大 中 小 好吃又好玩,不少包裝食品、零食常會以送玩具等方式,吸引購買,擔心孩子誤食下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經公告,將從明年1月1日起,無論食品包含玩具、玩具包含食品或兩者併同販售的產品,規定通通得標示醒語。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說,新規定上路之後,無論是買食品送玩具,或者是買玩具送食品,一律須加註「本產品內含玩具,小心勿吞食或吸入,建議由成人陪同監督使用」或等同意義字樣醒語,以顧及安全性。食藥署這次公告,規定2017年1月1日以後出廠的產品,不僅玩具必須有標檢局的合格規章,外包裝也必須標示醒語,否則可依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許朝凱強調,不讓業者有鑽法律漏洞的機會,新的公告同時明定「買食品送玩具」和「買玩具送食品」一樣都適用新規定,且玩具與食品要明確區隔,不能直接接觸,並使用符合食品容器規範的塑膠袋、錫箔紙等包裝材質。食藥署說,業者若未依規定加註醒語,除開罰之外,違規產品也得依法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不過,如果只是短期促銷之用,例如將玩具 以膠帶、雙面膠等簡易方式附於食品包裝外,且食品與玩具本身均個別完整單獨包裝者,可不適用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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