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歲梅艷芳媽媽揮霍成性,再次申請天價生活費,聲稱還能再活15年,甚至揚言「只要...,阿梅底褲都可以賣」!!


現年93歲的覃美金,如今再次向法庭申請,要求遺產管理人一次過發放所有生活費給她,即7100萬港元。她指出有醫生判斷她還有10至15年性命,另有醫生更指出她有超過15年命,指法官或遺產管理人扣起她的生活費是不公道。


若法官再次判發放每月生活費(梅媽現在每月有20萬生活費),她死也不甘心,梅媽更稱:「阿梅底褲都可以賣,湊夠錢都要給我。一次過給我,我花完是我的事,病我自己負責,沒錢就去公立醫院。我要做什麼、買什麼,我要享受,我要玩都是我的事,我到這個時候還要省嗎?」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覃美金第一次為爭梅艷芳的遺產上訴了。覃美金曾七年上訴聲稱不為錢只為氣,因為梅艷芳的遺囑中,訂明梅媽媽每月可領取7萬(後增至12萬港元)生活費至百年歸老,同時除去贈送摯友和外甥之女的資產,在梅媽媽去世後,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覃美金對這份遺囑不滿,要求判定遺囑無效,並稱會起訴到底。
但是,梅艷芳的媽媽真可以的這麼底氣十足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她未必是一名合格的媽媽。梅艷芳出身清貧,來自重男輕女的家庭,為了養家,梅艷芳早早輟學,後來當上歌星,梅媽就開始要女兒給自己買物業,支付為數不少的零花錢,再將錢補貼給兩個兒子。儘管經濟壓力不小,梅艷芳並不介意。


但是,後來梅艷芳哥哥借200萬要做生意,儘管知道哥哥沒有經驗,梅艷芳還是一口氣接下一年工作,將首付款給哥哥做生意,然而,梅艷芳哥哥生意不足一年就結束,還欠了不少債,要梅艷芳償還。不過,梅艷芳並未放在心上,直到發現哥哥騙自己,虧損的金額其實只有十分之一,梅媽媽又護短,讓梅艷芳感覺自己被親人欺騙而難過。
而後,哥哥還依然不時找梅艷芳商量「生意」,看到梅艷芳不搭理,搬出梅媽媽,母女為此爭吵多次,姐姐的從中溝通,關係才緩和一點,而姐姐去世後,母女很少見面,而覃美金對梅艷芳更是沒有什麼關心,只是關心錢,梅艷芳向媒體披露病情後,梅媽通過電話向女兒索取一筆錢「傍身」。


儘管如此,梅艷芳去世後,雖然沒有把遺產全部留給梅媽,但卻將梅媽的以後安排得很好,因為考慮到覃美金揮霍成性,斂不住財,特意按月給覃美金支付生活費。儘管梅艷芳與梅媽生前關係不是很好,但是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梅艷芳身為一個女兒心思的細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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