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影射涉入挪公款私闢道路 藍議員李彥秀:再誹謗就提告

內湖區公所疑似有公務員挪用上百萬元的公款,私自在內湖區開闢新道路,網路上還有人影射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李彥秀涉入,但李彥秀發出聲明駁斥。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內湖區公所疑似有公務員挪用上百萬元的公款,私自在內湖區開闢新道路,網路上還有人影射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李彥秀涉入,但李彥秀發出聲明駁斥,她說,這絕非事實,「若再有散播謠言、惡意誹謗之行為,為維本人聲譽,將予提告」。
李彥秀聲明指出,關於近日有人在媒體及網路上,指稱本人介入內湖大湖街保甲路修繕一案,事實如下:中華民國102年9月本人接受時任大湖里里長郭坤祥陳情成功路五段120巷至大湖街段保甲路修復案。基於民意代表之職責,分別於同年9月10日及103年7月2日,由服務處邀集相關單位進行會勘,就保甲路現況應如何改善,建請公務部門辦理執行。
聲明說,關於此案之後續,大地工程處發現內湖區公所有違規之情事,本人立即於103年12月10日召開協調會,要求大地工程處協助指導改善,確保整體環境之安全。
李彥秀說,對於近日相關人士於媒體、網路上之各類不實指控,本人深表遺憾,特此澄清,以正視聽。若再有散播謠言、惡意誹謗之行為,為維本人聲譽,將予提告。
而台北市民政局則指出,有關內湖區公所16日上午遭檢調搜索一案,民政局表示,內湖區公所所涉「成功路5段120巷之保甲路修復案」,是為102年9月10日經市民陳情民意代表協調大湖里辦公處之案件,內湖區公所於103年8月9日召開修繕會勘,地主於當場提供無償使用同意書,並於103年9月底逕行施作。
後來台北市政府大地工程處於103年10月7日召開現場會勘,依水土保持法規,對內湖區公所開罰新臺幣10萬元整,並令復原當地植被。經過大地處指正,內湖區公所已中止相關工程,而本案承辦人亦於103年12月下旬調離經建課,104年1月份核定懲處小過1次。
民政局強調,「成功路5段120巷之保甲路修復」全案已由台北市調處人員進行約談、士林地檢署進行偵訊,北市府將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如確有公務人員涉及不法情事,當依法懲處,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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