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肖像權應屬球員 球員工會爭取分紅

▲球員工會認為肖像權應屬球員。(圖/王真魚攝影,20150315) 記者王真魚/桃園報導
中職球員肖像權歸屬球團,球員工會新任理事長義大犀牛胡金龍認為肖像權應該屬於球員,為此球員工會今年將積極爭取球員權益,幫忙拿回肖像權。
根據中職聯盟規定,球員與球團簽訂合約,肖像權歸屬球團,球員若另外代言廣告,肖像權費用球團可抽成,胡金龍指出,目前球隊多是7比3或6比4,球團抽成比例高。
「球員自己去拍廣告代言,肖像權本來就是球員擁有,穿著球衣當然另當別論,但今天是以個人身分,不是代表球團接廣告代言,這兩者必須分清楚。」
球員要拿回肖像權,必須修改中職規章,球員工會發言人趙子維表示,規章許久未改,前任會長黃鎮台有成立規章改革小組,不過隨著他退任,這事也停擺,現在工會希望啟動,為球員爭取利益,為此工會將找時間拜訪新會長吳志揚。
胡金龍表示,希望肖像權能全拿回,但事情必須按部就班,首先是比重的改變:「按照比例應該是球員要拿比較多。」
若肖像權拿回,球員工會可以做更多事,胡金龍舉例,過去國際賽中職球員參賽、推出週邊商品,卻沒拿到肖像權相關費用,球員工會發言人趙子維表示,先前與棒協要求國際賽合理分紅,正是在爭取球員肖像權相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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