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山五壯士案終審 法院判罵粗話者勝 左派歡慶
用粗話辱罵《炎黃春秋》探究歷史真相的學者而引發的一場訴訟,在北京的一家法院進行了二審判決後塵埃落定。審判長宣布罵人者無罪。據中國媒體報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2月29日對狼牙山五壯士榮譽案進行了二審宣判,審判長宣布駁回原告黃鐘、洪振快的上訴,維持原判。被認為是改革派雜誌《炎黃春秋》2013年第11期刊登了洪振快的文章《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對中共宣傳的英雄人物狼牙山五壯士跳崖細節進行了質疑。文章分別援引不同消息來源以及不容時期的文獻資料,對狼牙山五壯士在何處跳崖,跳崖是怎麼跳的,五壯士是否拔了群眾的蘿蔔等細節提出質疑。這篇文章引發廣泛的轉載,並受到左派的圍攻,稱這篇文章“宣傳了歷史虛無主義”。
罵人引發訴訟炎黃春秋的文章發表之後,郭松民(自稱:獨立新聞評論員、影評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特約評論員,北京交通台新聞評論員,第一視頻網站軍事評論員)在微博上發文,對《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作者洪振快和《炎黃春秋》編輯黃鐘用不堪入耳的粗話進行了辱罵:“反對歷史虛無主義,不動這幫狗娘養的就是笑話!”,並引發了一場受到海內外輿論關注的訴訟。按照中共官方介紹,“狼牙山五壯士”是指在抗日戰爭(1941年9月)時期,隸屬國軍序列的共產黨領導的八路軍五位軍人馬寶玉、葛振林、宋學義、胡德林、胡福才,在河北易縣,同日軍激戰,最後被追至山頂,眾人不願被俘遂跳下高聳懸崖,馬、胡、胡犧牲,葛、宋掛在樹上活了下來,被宣傳成抗日大英雄。
四點疑問炎黃春秋文章《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要點是綜合史料對這段史實提出了一些疑問:第一,跳崖的準確地點。官方主流正史的說法,包括在中國影響極大的《狼牙山五壯士》電影以及小學教科書等均稱跳崖的地點是易縣狼牙山棋盤陀峰頂。實際上跳崖地點是另一個矮一些的山峰“蓮花瓣”。第二,跳崖方式:主流官方的說法是五壯士喊著口號,一起跳崖的。而真相是五個人並非一起跳崖,是不同時間跳的,也沒有喊口號。“一起跳崖”與“喊口號”顯然有宣傳與文學加工的成分,並非歷史的真相。真正“跳崖”的是三位已經犧牲的烈士,兩位倖存的壯士不是“跳崖”,而是從一陡坡處“滾”了下去,陡坡處有一些樹木,這些樹木鉤住了倖存的兩位壯士。在敵人撤離後,他們自己從隱蔽處又爬上了山頂,被稱為“三跳兩溜”。第三,掩護大部隊的只有五壯士嗎?主流的官方說法是五壯士吸引了幾千名敵人,掩護了軍政機關大部隊與群眾轉移。真實的情況是,日軍對根據地發動了偷襲,在經過一系列的抵抗戰鬥後,留下五壯士所在的六班十二個人,加上一個機槍組,一挺機槍四個人,再加上二十多個人的民兵,做最後的掩護。六班實際上不止五壯士。第四,也是最引發爭議的,是五壯士有沒有吃群眾的蘿蔔。《炎黃春秋》的文章指出,宋學義(狼牙山五壯士之一)作報告時稱他們“牢記革命紀律,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不吃群眾一粥一飯。”而葛振林卻在口述中說他們跳崖前“看到地里有散種的蘿蔔,每人拔了一個……年輕的胡德林,一氣吃了兩個”。在描寫倖存者最初的文章里,是有吃蘿蔔細節的。可是後來,為了拔高壯士們的“高大上”形象,宣傳中把這一細節就被抹掉了。《炎黃春秋》的作者和編輯認為,他們在深入調查“狼牙山五壯士”有關敘述的細節時,就發現有關人員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下的陳述存在諸多互相矛盾之處。而對於同一件事,相互矛盾的描述可能都不符合事實,也可能有一個符合事實,但不可能同時都符合事實。他們撰寫這篇文章,是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狼牙山五壯士的真相,有待歷史學家的深入研究和探討。
侵權根據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起訴書,被告郭松民在其經認證的新浪微博上辱罵探索歷史真相的《炎黃春秋》責任編輯黃鐘和作者洪振快,對黃鐘、洪振林發出的律師函非但不予理睬,而且在其微博上公開繼續辱罵。原告律師認為,這種行為已嚴重侵犯了黃鐘、洪振快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利。黃鐘和洪振快聘請的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在起訴書上說:“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公民的名譽權是手法律保護,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為維護原稿的合法權益,現訴至法院,並提出五項請求:1.判令郭松民立即刪除相關侵權言論。2.判令國松民在新浪微博上道歉,置頂60天,同時在新京報,北京晚報,南方都市報、環球時報等紙媒上連續七天刊登道歉廣告。3.判令郭松民支付黃鐘和洪振快的精神損失費1萬元。4.判令郭松民支付本案必要費用1千元。5.判令郭松民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郭松民在法院辯稱:他的微博是針對歷史虛無主義的批判和駁斥,並非針對黃鐘、洪振快個人。郭松民表示,他針對的是那些試圖污衊,玷污抗日英烈,醜化人民英雄,侵害社會公德的歷史虛無主義者進行的評價。郭松民認為,每個公民都有自覺維護人民大義的義務與責任。
左派歡慶北京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郭松民沒有侵權,郭松民在微博上的辱罵“這幫狗娘養的”主要是針對歷史虛無主義者,而不是針對黃鐘和洪振快,因而沒有侵犯黃鐘、洪振快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利。郭松民的“涉訴微博亦應不存在字面意義之外的對黃鐘、洪振快的影射”。對一審法院的判決,黃鐘和洪振快不服,並委託莫少平律師事務所進行了上訴。2月29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原告缺席的情況下,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判決出來之後,左派網站烏有之鄉等立即刊登了有關勝訴的消息。被告郭松民也於當日下午15:10分立時發出微博,稱“勝訴!毛主席說的好: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郭松民在引用毛澤東語錄的時候,有意識地省略了“直至滅亡”四個字。郭松民在微博上發表的勝訴感言說:“這一判決同時也是政治原則的勝利。判決維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體,狙擊了以炎黃春秋為大本營的歷史虛無主義集團通過否定新民主主義革命合法性來否定共和國合法性的企圖。這也是政治自由主義/新右派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浮出水面”後,試圖在中國複製“蘇聯解體模式”遭遇的一次重大挫敗。”中共官方媒體也曾加入了狼牙山五壯士的爭論。《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守護英雄鑄就的精神坐標》,文章指出: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人下起了“解密”功夫、做起了“翻案”文章。於是,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言論不時出現:邱少雲在烈火中一動不動豈不違反生理學?黃繼光的胸膛怎麼可能擋住機槍的瘋狂掃射?個別人甚至不惜製造“狼牙山五壯士欺壓村民”“劉胡蘭被鄉親鍘死”之類的謠言。把解構先烈當時髦,以調侃英雄為能事,不遺餘力將我們民族的正能量符號污名化,這種歪風邪氣,好比精神世界的霧霾,挑戰正義良知的底線,衝擊社會的價值判斷,擾亂人們對歷史的正確認知。
立場和真相中國最近收緊對意識形態的控制。除了推出媒體姓黨論之外,大張旗鼓地反對歷史虛無主義等口號也不斷見諸於中國媒體。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官網中國共產黨歷史網2月26日刊登高戈里的文章,明確定義歷史虛無主義是不講立場追求真相。高戈里在這篇題為《盲目追求真相不講歷史就是歷史虛無主義》的文章中解釋道:之所以用這個標題,純粹是為了“湊熱鬧”“找挨罵”。第一,“盲目追求真相”,容易被表象的、局部的真實所迷惑,進而遠離本質的、整體的歷史真實。第二,“不講立場”,容易局限於某些書齋秀才的狹小視野,進而漠視草根大眾追求的歷史趨勢。中國改革開放初期,在新聞理論中,也曾經有過對新聞“本質真實”的辯論,這種無產階級新聞理論認為,新聞寫作可以在本質真實的前提下忽視細節,或者虛構細節。人民日報在大躍進期間刊登的畝產萬斤的假新聞就是本質真實論的表現。《炎黃春秋》雜誌的楊繼繩先生先前在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林楓的採訪時表示:“我們認為歷史虛無主義就是否定歷史,掩蓋歷史真相。所以杜光教授說,炎黃春秋是堅定地反對歷史虛無主義的,是反對歷史虛無主義的大本營、重要基地。”狼牙山五壯士細節之爭甚至導致有中國網民被繩之以法。中新網報道說,2013年8月29日,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抓獲張廣紅,並認定其發表關於“狼牙山五壯士”的相關謠言,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決定對張廣紅處以行政拘留7日。
聲援不過,也有不少網友對炎黃春秋提出聲援:網民羅伯特卡帕說,“那些打著左派旗號的人,說《炎黃春秋》抹黑英雄。那麼,實事求是,探尋歷史的真相,就是抹黑英雄嗎?片面地弄虛作假,把真實的有血有肉的有人性的英雄,弄成不食人間煙火,高大上的神一般的人物,這才是實實在在地害了英雄!這樣的脫離生活實際脫離人性的英雄人物,在互聯網的時代,怎麼能有說服力,有可信度,怎麼能有感召力呢?那些藉助此事來攻擊《炎黃春秋》的人,恐怕其動機不是為了維護所謂英雄的名譽,而是憎恨《炎黃春秋》揭露了極左派歷史上搞唯心主義教條主義,禍國殃民的那些惡行”。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