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客運退票手續費 將改為10至20元
轉載自: 聯合新聞網 2015-11-10 09:09:00 中央社 台北10日電
客運示意圖。報系資料圖。
根據交通部最新公告的草案,公路客運退票手續費,將改依票價訂定,從新台幣10元到20元。
交通部日前公告「公路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近期完成相關作業程序就可實施。
交通部說,目前規定公路客運對號車票退票手續費不得超過20元,各業者幾乎都是收20元;不過,消保單位認為,應依票價訂手續費較合理。
根據交通部修正的草案,公路客運對號車票在200元以內,手續費不得超過10元;票價201元至400元,手續費不得超過15元;票價新401元以上,手續費不得超過20元。
至於非對號車票退票,仍比照現行做法不收手續費,另對號車票發車後來不及搭乘車者,做法也與現在相同,得辦理更換當日未訂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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