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產假很落伍」 盧秀燕:應從8周提高至12周




轉載自:2015-11-20 15:01 聯合晚報 記者許依晨/台北報導

「台灣產假很落伍」。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今天表示,世界各國產假至少12周,台灣卻只有8周,現行的8周產假,已長達86年沒檢討,她已提案修正勞基法第50條及工廠法第37條,將我國產假由現行的法定8週提高到12週,盼我國產假制度能跟上世界標準。
盧秀燕指出,勞動基準法民國73年制定時,延續民國18年制訂的工廠法,產假部分也沿用工廠法制定「8周」規範,換言之,產假規範竟長達86年沒有檢討。她並舉例,51%的國家已提供婦女至少14週的產假保障;20%國家跟進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18週,甚至有超過18週者,目前只有14%的國家低於12週。

盧秀燕說,86年來,我國產假制度從沒檢討,但女性教育與就業狀況已大幅改善,現在我國已成全世界生育率最低國家,平均一生僅生育1.065個子女,因此產假長短對職業婦女相當重要,甚至影響生育意願。政府近年積極鼓勵婦女生育,產假規定卻如此落後,實在矛盾。

她進一步指出,國際勞工組織已將勞工產假最低標準調整為14週,甚至建議會員國可增加到18週,不過修法茲事體大,若一下修法提高到14周,擔心有企業主憂慮大幅增加勞動成本,「與其面臨強烈反對,最後一事無成,不如先求有再求好」。

本帖最後由 iwfku168 於 2015-11-20 22:5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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